深圳住房公积金何时开始强制缴交
发布时间:2021-01-07 2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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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扫雪板厂家
最近有位深圳市民打来电话说,自己马上就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于是想要咨询一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是从何时开始强制缴交的呢?
针对这位深圳市民的问题,借贷网的小编来为其介绍。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指定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2010年12月20日前已成立的单位在2011年6月20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即可,但须补缴自2010年12月至办理月期间单位和个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必须补缴,补缴不足一个月的公积金的,可以按天数计算补缴额。单位可自愿为职工补缴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2010年12月20日后新设立的单位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专办员注册登记即可。
当然了,对于这个问题,广大深圳市民不要担心。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惠民政策,它的制定给我国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职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